经我同意之后用我的名义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5万元,若到期还不上钱,会告我拍卖掉我的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9-08-18 19:35:02
问题描述:
某人以自己
信用卡记录不良,以及不是本地户口为由,经我同意之后用我的名义向
民间借贷公司借款5万元,期限为3个月,并且向我打了借条,期限却为半年。与借款公司签订的违约合同中,若到期还不上钱,就要用我名下的房子估价15万元的赔偿,但事实上借到的款被某人用掉,根本不在我这里,这段时间里某人一直煽动我办各种信用卡贷款,现在到期换不上款,威胁我拿出房产证,用我名下的房子做更大额的贷款,我不同意,本来以为就是简单的帮助朋友,家里的人都不知道这些事情,现在出了这种事情,借款公司会让我担负责任索赔15万吗?会告我拍卖掉我的房子吗?我单凭手上的借条可以问某人要钱吗?如果他个人没有偿还能力,我可以向他的父母兄弟索要吗?如果他们都没有偿还能力,并且借款公司又向我要钱要求索赔,我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财产?
当初只是为了帮朋友,借到的钱也根本没到我的手里,这样一个大黑锅平白无故替别人背上了,我要怎样才能逃过这一劫呢??如果现在将我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母亲,那个人到了还款期没有偿还的话,我能保住自己家里这唯一的一套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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