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信用社也未找过我与另外2个联保人,在此期间只有另外一个联保人乙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了字,现在我与另外2个联保人应不应该乘担保证责任
更新时间:2019-08-20 14:32:29
问题描述:
我与另外4人于2012年12月在信用社联保贷款,约定还款日期2013年11月30日,我与另外3人在约定还款日前偿还了本息,而甲人只偿还了一部分,2016年11月甲又偿还了一部分,至今信用社也未找过我与另外2个联保人,在此期间只有另外一个联保人乙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了字,现在我与另外2个联保人应不应该乘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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