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1月10日买了一套房子,并以不是本人贷款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卖方应该支付我违约金么?
更新时间:2019-08-21 08:19:13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6年11月10日买了一套房子,是我签的合同,合同写11月15日前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当时双方都去了,卖方12月10日让我交付首付解压
房产证,当时银行按揭审批没下,我怕有风险所以没交,后双方约定17年1月10号一起去银行办理解压手续,过后银行那边我的审批没通过,后爸妈去银行按揭,但是没有重新签订合同,17年1月10号卖方以银行年底做账等理由并未去银行办理手续,现在卖方不愿意卖房了,说我时间拖久了,现在房价又涨了,并以不是本人贷款为由拒绝支付
违约金,合同上备注了一条买方保证银行
征信良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方承担,卖方应该支付我违约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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