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很不公平!还是在职员工。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是否可以要求店方赔偿?
更新时间:2019-08-21 08:53:0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个体店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纠纷,造成我受伤花去医疗费七百多元。店方的意见为医疗费由我与那个同事分摊,并且每人罚款伍佰元。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很不公平!而且那个同事与领导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店方有明显偏袒之嫌。我于2012年4月25号入职,至今2012年12月17号现在还是在职员工。可是从未签署过
劳动合同。请问这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我是否可以要求店方赔偿?我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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