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基础工资1770(该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更新时间:2019-08-21 09:57:01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
合同为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月基础
工资1770(该工资作为计算
加班工资的基数)。但实际为每天12小时,月休4天,每月3400元,且3400元工资中包含600元绩效奖金,我现在想和公司劳动仲裁,赔偿我所有的加班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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