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又在收取门面租金,收取了租金算续签合同吗?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8-25 06:27:49
问题描述:
我们租了某局的门面,到期后该局拒绝跟我们续签
合同,一方面
通知我们到期(2012年1月31日)后要收回门面,但到期后并未收回门面,另一方面又在收取门面租金,然而该局又不肯续签合同,收取了租金算续签合同吗?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该局重新出租或者出卖该门面,我们原承租客户在同等条件下是否具有优先的
租赁或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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