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承担这500元人民币违约金,是否有法律效应,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9-08-31 10:53:10
问题描述:
你好,我现在是准备毕业的大学生,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实习,我们签了一份实习协议,其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乙方如因个人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并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整;如未能按期提前提出解除本协议,则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协议是签了一年期限的,我现在只做了7个月,我现想离开那家公司,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请问我是否需要承担这500元人民币违约金,同时我们签的实习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我和公司是否具有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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