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安排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12点,是否违背劳动法,如何收集证据以方便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9-09-01 17:21:59
问题描述:
部门领导安排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晚上20点,单位打卡时间9点到18点。除正常上班以外,还安排通宵值班,上夜班晚上18点到凌晨1点,下夜班凌晨1点到早上9点,只给4个小时补休,值完班后下午15点到20点还得上班,
其它部门第二天都安排整天补休,请问是否违背劳动法,如何收集
证据以方便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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