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到期了我没有能力还。所自己就不可能再贷款了。请问银行为什么从没有通知过我和带我去贷款的那两个人。
更新时间:2019-09-05 20:42:2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1990年贷了350元
贷款,因到期了我没有能力还。在1992年我因自己想外出打工准备贷款。由于自己贷款没有还,所自己就不可能再贷款了。于是我就找我们隔壁组上的人和我们的村村长去为我说,又贷了350元。后来出来第二年我就把第二次钱寄给了我们隔壁组那个人代还了。第一次贷款因我家庭原因及我很少回家所就没有去还。后来到了2005年我回家给我们队长说我有土地退耕还林钱就委托他代还。当我2008年回去问队长说已经还了公路费也扣了还剩一两百。但没有想到我去年去申请信用卡时去查征信发现有一笔第二次贷款没有还。请问
银行为什么从没有通知过我和带我去贷款的那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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