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手下班组签订分包合同后,是不是工伤,双方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9-09-06 14:55:1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
我朋友2018年初成立了一家新的装饰公司,无资质,在
南昌与某大型地产公司做维修业务,由于是做维修,所以手下的劳务班组不固定,公司跟手下班组签订分包
合同后,手下包工头采用层层包的形式最后包到工人手上。但这次的情况比较特殊,是一个捣室内地坪工程,因为受到现场条件限制,工地水源较远,临时水源到工地每栋楼需要十几天时间,甲方工期很紧,所以朋友公司叫工头带领工人先测工效,工头说先做点工大工350元/天,小工240元/天,由我朋友先发工资,人员由工头自行组织,双方合同尚未签订,等有施工条件后再行报价,签订合同,前几天工头叫来一个新工人,刚上班一天,第二天中午在上班途中遇到车祸,肇事者逃逸,而且是租的电动小汽车,死者家属跑到我朋友公司闹事,说明死者去上班的路上,认为这是工伤,要求工伤赔付死者家属100万元,社区司法所跟双方协调,叫我朋友赔了对方15万元,先将死者火化安葬,我朋友觉得很冤,工人也不是他叫来的,也不认识,也没跟对方签订合同,请问这道底是不是工伤,双方是劳务关系还是
劳动关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