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6年11月1号跟房东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房东提出跟我解除合同,房东的提出的解除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19-09-06 15:18:50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与2016年11月1号跟房东签订
租赁房屋合同,合同至2020年10月31日止,当时房东是委托给他弟弟跟我们签的合同,看到过
委托书,没有留复印件。该房屋我与2017年2月转租给下家,房东的弟弟口头答应我,同意我转租,合同第12条有规定转租要经过房东的书面同意。2018年12月,房东提出跟我
解除合同,理由是转租没有经过他的书面同意,房东的提出的解除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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