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溺水身亡的小孩(王威)10.上诉的依据为罗远当时并不在这5个小孩之中,钱导致王威溺水身亡;
更新时间:2018-08-27 09:45:05
问题描述:
我 2015-09-01 19:14
1.2014年暑假有5个小孩在河边玩耍,其中有一个小孩(王威)不小心落水身亡; 2.5个小孩的年龄都是5-7岁; 3.事故发生后警察开始着手调查案件; 4.警察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单独将小孩扣留询问并录口供; 5.小孩由于没有
监护人的陪同非常紧张,警察问什么小孩就顺着警察的意思回答; 6.警察录口供的内容为:4个小孩中的罗远把落水小孩(王威)推下河里造成溺水身亡; 7.2014年10月落水小孩的家长将其余在一起玩耍的几个小孩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8.法院最终判决:推落水小孩(罗远)赔偿溺水身亡的小孩(王威)30万
人民币; 其五个小孩的姓名为(罗元 王威 刘刚 王霞 候下)化名 9.推落水小孩(罗远)不服判决,到中级人命法院进行
上诉; 10.上诉的依据为罗远当时并不在这5个小孩之中,推王威落水的为刘刚与王霞抢夺20块 钱导致王威溺水身亡; 11.罗远的上诉证据为6岁候下的刻录的光盘; 12.刘刚有证人证明当时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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