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由于免责条款发生理赔纠纷。那么免责条款就应不无效。是否有法律支持?
更新时间:2018-08-27 12:35:03
问题描述:
保险人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和
保险公司直接签定公司员工团体建康险。现在由于免责条款发生理赔纠纷。保险公司承认没有给
投保人解释过免责条款,但认为给保险经纪公司解释过,责任和义务应该是经纪公司给投保人去解释。至于投保人没有得到过免责解释,那么也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并且免责条款依然有效。请问,投保人确实没有得到过解释免责条款,那么免责条款就应不无效。投保人应如何维护索赔权力,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有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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