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A建筑公司中标后,现在不交给A建筑公司6%的管理费他就不给接受开发商的转账,打官司的话能取消那个公函的效用吗
更新时间:2018-08-28 17:28:54
问题描述:
接了个商用住宅楼项目,我们是具体的施工方,我们当初干这个活是跟一个姓张的
自然人签订的
合作协议,从工程款扣6%给他做管理费,这个姓张的借用一家名叫A的建筑公司的资质,然后姓张的跟这家A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给这个建筑公司0.5%的管理费。也就是A建筑公司中标后,以0.5%的管理费价格承包给了姓张的,姓张的以6%的管理费价格包给我们,我们和A建筑公司没有签协议。现在完工了,工程也已经验收合格了,A公司借口之前工人上访的事情想向姓张的罚款80万,还借口这个事儿出了个公函,说要取消姓张的自然人的代理资格,直接向我们索要6%的管理费,关键我们跟A建筑公司没有签协议,这6%的管理费应该也是一直交给姓张的,现在不交给A建筑公司6%的管理费他就不给接受开发商的转账,因为一直就是我们从开发商处取得支票,然后到A建筑公司盖公章,然后到银行取出钱来给姓张的6%的管理费,然后姓张的从6%中取0.5%来交给A建筑公司,现在A建筑公司眼红,就想要直接全要6%,所以,想问下A建筑公司出的那份取消姓张的
中间人的公函合法吗,我们要怎么办,打官司的话能取消那个公函的效用吗,我们现在就是想按照原来的流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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