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对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入工区自行开展了部分工作,我公司在这个案件中该如何应对?
更新时间:2018-08-29 05:44:5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公司有一探矿证,前年与一家外省地勘单位签订委托勘查合同,同时与探矿证上所载的原地勘单位解除了协议,新签的合同约定勘查单位必须编制经委托方认可并经国土厅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为施工依据。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合同付了
预付款,按照国土厅规定,省外地勘单位必须在我省内进行资质备案才能开展地质工作,国土资源部也有相应的规定。由于这家单位没有进行资质备案,导致实施方案不能被省厅受理评审,同时为维护探矿权所必须的延续材料也不能被受理,对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入工区自行开展了部分工作,后公司因矿权即将到期无法正常延续,才查到是对方资质没备案造成的,由此公司不得不另委托省内地勘单位作为勘查单位延续矿权并开展工作。这家省外单位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我公司违约支付其工程款和
违约金。对方的施工方案没有经过公司认可也没有通过省厅评审,所干的活也没有我方验收认可,对方资质没备案造成合同无法
继续履行,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对方必须进行资质备案,但我方认为作为勘查单位必须遵守地方规章。请教律师,我公司在这个案件中该如何应对?从哪个方面入手才可以不至于输了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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