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还是多一个月工资?能不能让他支付这一年多工资应有的利息呢?
更新时间:2019-10-08 08:48:41
问题描述:
我是2016年12月末开始到20174月份在给私人老板负责写字楼装修,共计3个月~~到现在都没有收到工资,当时没有签订劳务
合同,月薪工价确定了的,现在他老是找理由推脱不给,我查看了劳动法,是否有一条说的是: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还是多一个月工资?他在给我应付工资的同时还应该给我什么补偿呢?比如说能不能让他支付这一年多工资应有的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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