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补发生病期间的工资,实行之前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10-08 11:04:30
问题描述:
我刚到该公司时签过
劳动合同,有
社保,后来辞职了,后来又回到该公司,但没有签新的劳动
合同,社保也没有续缴,工作了几个月后我患了抑郁症,然后家长把我接走治疗,公司领导帮我办了停薪留职手续,生病期间没有工资,生病半年后我的病没有完全康复,公司领导说要帮我续缴社保,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补发生病期间的工资,实行之前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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