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也有承认会在给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在给予补偿。请问在法律上我是否真的有补偿。
更新时间:2019-10-09 09:16:51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公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手掌心伤到,在医院住了九天住院费
公司出的,出院回来休养了四个月!这期间算工作一样给予发正常
工资。目前虽然可以工作但是经常有麻木有疼痛感。之前公司也有承认会在给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在给予补偿。但是过了快一年了一直没给。我问了几次都是说下个月给。而推迟一直没给。我想请问在法律上我是否真的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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