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单位未给缴纳养老保险。请问专业人事,规定近期缴纳的保险才计算工龄吗?新劳动法出台应该有纠正过吧?
更新时间:2018-08-29 12:13:33
问题描述:
2007年参加工作,因当时
劳动法未对企业严格要求入职即缴纳保险,所以入职5个月时间,就职单位未给缴纳
养老保险。后因为在2013年公司倒闭,导致本人中断一年养老保险,现考入公务员,计算从2015年7月气工龄,据人事部门反馈,本人工龄只能从2014年算起,虽然有
劳动合同,都属于无效证明,不能计入工龄,想请问专业人事,提供法律上明文规定,公务员工龄计算过程,规定近期缴纳的保险才计算工龄吗?
觉得太有失公平,新劳动法出台应该有纠正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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