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接我辞职单的人也辞职了,有没有违法呢?我要怎么样才可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8-08-30 10:34:17
问题描述:
我今年8月27号递的
辞职书,当时是老板说
辞职书直接交给人事就可以了,老板没有签名,我就直接交给了人事部,当时接我辞职单的人也辞职了,过两天就要走了,她的辞职书也是昨天才签字的,由于我的辞职书上有一小点的涂改,老板说我的辞职书不生效,要重新写,今天我重新写的了份(按照8月27号的日期填)又递给了他,但他说我不能写8/27的日期,要写今天的日期,且他在我重写的辞职书上注明说:他是10月30号才接到我的
辞职申请,要30天后才可生效,想想我两个月都过来了,要我重新填写一份今天日期的,我递给他了,但他又注明了:到期时间11月30日-12月10生效,你说这老板有没有违法呢?我要怎么样才可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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