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请问这样合理吗?这4名免职的怎样起诉?
更新时间:2019-10-25 09:53:05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新任老总任职半年后开始人事改革,借此免去4名副职干部,理由是女45岁以上工人身份不再任职(可享受待遇)(当时这4名是企业聘干,但是新老总说不是事业干部编制),目的是为此让财务部副职退下,并提拔另外与他关系好的女担任财务部副科,并让其享受正科待遇。现在直接出红头文件任命其为正科级。还规定免职的这4名还要负责科里其它工作。免职的另外3名目的也是为了让腾位置方便提拔他自己人。请问这样合理吗?这4名免职的怎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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