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工资时按底薪八百加培训期(没工资)请问像这种工资算法合法嘛?是否需要其它算法来达到一个最低工资的标准呢
更新时间:2018-08-30 14:57: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手机店上了17天班,结算
工资时按底薪八百加培训期(没工资)每天20餐补,没有开始说的提成和店长评价(100-700)钱,共470元。我觉得太少了,比三亚的最低工资1460都少很多。请问像这种工资算法合法嘛?特殊情况,是否需要
其它算法来达到一个最低工资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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