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次向我借款20余万元,未约定还款日期)说她的贷款逾期不还,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更新时间:2019-11-01 18:35:40
问题描述:
2015年12月,我同学以她商铺缺乏经营资金为由,先后两次向我借款20余万元,当时出具了欠条(月利3分,未约定还款日期)。2016年初,我给他担保的小额贷款公司也频繁找我,说她的贷款逾期不还,人也联系不上。我与她电话联系要求她偿还贷款及欠我的借款,她再三推诿,一直不还。2016年1月中旬,我同学将自己商铺注销,在她经营场地出现以她同学为负责人的另一商铺,同时她失联,手机不接,人躲了起来。请问:她的行为是否构成
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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