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0420向公司要工资至2019.0508还未要回。我说我自己的也要删吗?请问我会被判刑吗?
更新时间:2019-11-06 10:33:22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9.0109日进入公司,在2019.0331辞职离开公司。本人公司的
工资于每月20号发。在2019.0420向公司要工资至2019.0508还未要回。今日,公司说已起诉我了。1.说我携带公款逃跑,本人于公司的时候,老板说每个人迟到的费用交与我,共20元。由于辞职的时候,我忘记了,没有给。2.本人是程序员,在交接的时候是与老板做的交接,我拿了自己的代码,老板让我删除代码,我说我自己的也要删吗?老板说只要删了公司的接口,随后老板拿过我的电脑,帮我删了。现在说我窃取公司重要劳动成果。本人现在是个大四的学生,但进入公司前说本人已毕业。以上全部如实。请问我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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