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生诊断意见于2018年分二次取出内固定钢板,现由社保工伤保险依据2014年至2015年期间的社保基数2400元的标准予以赔偿九个月。请问这个赔偿方式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11-10 07:00:09
问题描述:
本人2015年12月造成胫腓骨折的
工伤,经医生诊断意见于2018年分二次取出内固定钢板,于2018年末签定九级。现由社保
工伤保险依据2014年至2015年期间的社保基数2400元的标准予以赔偿九个月。请问这个赔偿方式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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