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押金不退,请问房东这样的做法合不合理?应不应该告知租客?
更新时间:2019-11-17 17:52:41
问题描述:
房租租赁,前提:
合同中有写租客违约,押金不退,还有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两项条款现租客出现违约,与房东协商违约事宜,本着不损害双方利益为前提,租客提出违约赔偿办法(其中不包括房东扣除押金事项),房东同意租客提出的赔偿办法,且未提出扣除押金的要求,以及其他额外赔偿事项,协商结束后,房东在未告知租客的情况下,扣除了押金,请问房东这样的做法合不合理?已经有协商的过程,房东扣除押金的行为,应不应该告知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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