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拆迁还建房,我们要求物业公司把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及文件公示。我这样做妥当吗?
更新时间:2019-11-21 06:29:42
问题描述:
我是的住户,2012年拆迁,2018年7月交户,属于拆迁还建房,交房拿钥匙时开发商与物业联合要求住户签物业
合同,按建筑面积2.8元/米2收取,小区内1000左右面积,很少一点绿化及简单的活动地方,大部分地面硬化,负一层是停车场,开发商对外出售或岀租,整栋楼(28层)只有20点平方米的停放电车和自行车,现物业强行要住户交费,我们要求物业
公司把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及文件公示。物业公司拒不公开并强行要收费。我这样做妥当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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