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署销售合同,请问我要投诉,她的以次充好行为和故意拖延、服务欺诈行为该向我赔偿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9-11-25 15:11: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14日在莘潮家具城认购一款价格为1300元的五斗柜。并签署销售
合同,预付300元。第二天送来的货不是认购的,而是次品。我当即退货并告知店主。店主于15日答应第二天送正品。结果到今天仍未送货。之前共敦促四次,今上午发出于14点前必须送给到的最后通牒,并声明利害。店主依然满口答应今天送,但事实上未送。请问我要投诉,她的以次充好行为和故意拖延、服务欺诈行为该向我赔偿多少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