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合同或者协议说明这16小时属于什么劳动性质。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XX府和市公安XX追讨这16年的加班费?
更新时间:2019-12-09 10:19:3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派出所的协警,从业有大概16年了,近期由于政策变化可能面临失业。我在这从业的16年中,每月要值班10天左右,这10天除了正常的8小时上班时间,还有16小时也要在单位工作,这16小时没有任何额外的工资或者补贴,也没有
合同或者协议说明这16小时属于什么劳动性质。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XX府和市公安XX追讨这16年的加班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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