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工程完成再交付工程款,合理吗?可以变更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8-06-28 19:31:07
问题描述:
你好,我爸爸是包工头,承包了一个30万的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全部完成后再给钱,工作了两个月,工程完成了三分之二,工人的
工资都是我把爸爸垫付的,老板一点钱也没有给,于是我爸爸去给他们要钱,老板说按照合同来,可是我爸爸也没钱了,工人一直给我爸爸要工资,怎么办?我爸爸与老板之间工程款支付时间合理吗?可以变更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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