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有2018年急需的最新工伤鉴定标准吗?

更新时间:2019-12-18 21:37:59
问题描述:
你好,你有2018年急需的最新工伤鉴定标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97908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办表格:工伤认定申请表
    2019-12-18 21:29:56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45271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轻伤甲级赔偿标准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2019-12-18 21:33:54
    点赞
  •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7412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工伤鉴定: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19-12-18 21:37:59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你有最新的工伤认定标准吗?。 紧急,是2018年吗?
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重新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您好,最新消息工伤鉴定标准有没有,急缺,2018年?
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重新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有吗,急需,2018年?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2018年的是怎样的?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
全部5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新2018年二次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您好,目前标准:原工伤鉴定等级为八级,病症变化现工伤鉴定等级为六级 如果之前申请工伤保险,二次依旧可以差额申请报销。流程大致跟第一次工伤保险申请一样。把相关鉴定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新2018年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求解答!
你好,工伤鉴定标准是按照《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严格来说,50个工作日是几天
法律分析:不包括周六周日。七个工作日就是七天,但不包括休息日;比如这个周一至下个周二就是七个工作日,简单的说就是七天上班的日子。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请老师请假不舒服,老师不批准可以投诉吗?
您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但是因为下个月25号不在职,他不补差价合法吗?
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04
你好,我想咨询一些有关劳动关系的问题。
劳动关系的确立有下列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及时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用工时间是何时;以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是否有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其他的证明文件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大学生学校强制集中到企业实习是否合法?
你好,依据学校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临时工工作超过6个月的,可以参加工会会员吗?西藏的劳动法中有吗
临时工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因此临时工合同的合同期限要受到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即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如果单位需要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可以通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37秒前
桦仁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1313 人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被拖欠工资可以异地告他然后强制执行吗
15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8313 人
村里的宅基地现在被认定为耕地不能建房子,怎么办?
16分钟前
周清智律师
近期帮助 20794 人
上被诈骗944元,警察也问出来让他承认了出卖身份证信息这件事,是否已经违法,我能起诉成功他吗
19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8783 人
顾客夜里打电话买酒给擦伤的孩子消毒,说没钱了,明早上给,可老不送来,打电话接了,要钱就挂了,怎么办
24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8783 人
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资5000元”,请问怎么把钱要回来并且要求公司给赔偿金之类的
25分钟前
郑路祥律师
近期帮助 3467 人
打了别人一巴掌无任何伤情被拘留八天后对方把我告上法院要求我赔偿6万我要如何应对
32分钟前
赖启徇律师
近期帮助 8313 人
您好,24届应届毕业生跟事业单位签了录用协议书,但又不想去,该怎么办呢?
32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5939 人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购买二手房问题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