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地县政府的许可,当时也没意识到应该办理土地证之类的,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9-05 12:34:56
问题描述:
你好,我家在1999年应国家植树造林的号召,经当地县政府的许可,开垦弃
耕地20亩,因当时该
土地的位置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所以经县长签字批示后由县文物局盖章之后开垦了弃耕地。当时也没意识到应该办理
土地证之类的,但到后来就去办理土地方面的手续,都办理了将近10年了,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同时还破坏了经管16年的部分植被,就想要一个合理的说法,可是也没有说法。鉴于此,我想请教一下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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