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与2015年8月1日签订三年租房合同至2018年7月31日,收押金2000元。房租16000元一年。
更新时间:2018-09-05 23:32:38
问题描述:
房屋与2015年8月1日签订三年
租房合同至2018年7月31日,收押金2000元。房租16000元一年。
承租人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与2016年1月份说不租了并且已经搬出。期间居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家中沙发、茶几等物品搬走了,说我2000元押金未退。目前已报警失窃。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因是
学区房,一租都是三年,而现在并非上学期间,之前有三户欲租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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