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目前我在一家食品厂做见习工人。当时,协议是在工作的前一天签署的,试用期为10天。10天后,我可以换成实习生,享受公司的员工福利。然而,由于个人原因,我不能继续在这家工厂工作,只工作了8天。
更新时间:2020-01-07 15:27:34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目前我在一家食品厂做见习工人。当时,协议是在工作的前一天签署的,
试用期为10天。10天后,我可以换成
实习生,享受公司的员工福利。然而,由于个人原因,我不能继续在这家工厂工作,只工作了8天。咨询主管说,如果我想离开,我会签署一份
辞职报告,必须工作一个月。如果没有,我将被拘留在500元。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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