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相互生有一子,未满十八岁,刚读初级中学,人们有多处房地产,我A曾离婚,与前女友生有一子,已是家。不久前我A在我不知道的状况下,把房地产所有产权过户给了应县和儿媳,我和儿子则被他孩子,儿媳妇逐出家
更新时间:2020-01-08 08:20:25
问题描述:
我与A相互生有一子,未满十八岁,刚读初级中学,人们有多处房地产,我A曾
离婚,与前女友生有一子,已是家。不久前我A在我不知道的状况下,把房地产所有产权过户给了应县和儿媳,我和儿子则被他孩子,儿媳妇逐出家门口,露宿街头,我孩子也遭遇失学,我想问一下我能规定人民法院注销过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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