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同意。是否在合同期内?请问我要赔偿?
更新时间:2020-01-11 03:17:23
问题描述:
在9月29日签订的劳动
合同,9月2号入职,现在还在试用期,但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老板不同意。合同上写了试用期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时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合同的除外其次试用期是否在合同期内?补偿和
违约责任里面写了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第十条第六款除外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实际发生的培训费与招聘费用请问我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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