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支付员工的退休金。1990年,我在重组后签订了集体合同制度。1999年7月,我和我的单位签订了合同。然而,该股取消合同的日期是1998年8月。我的连续服务是算作我
更新时间:2020-01-16 21:00:53
问题描述:
1989年3月,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支付员工的退休金。1990年,我在重组后签订了集体
合同制度。1999年7月,我和我的单位签订了合同。然而,该股取消合同的日期是1998年8月。我的连续服务是算作我签署合同的日期还是合同被取消的日期?在后期,我自己支付退休费用。我能在50岁退休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