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甲方未提出续签合同,甲方称合同到期在双方无意义时合同继续有效
更新时间:2018-09-08 10:05:42
问题描述:
甲方和乙方签订
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甲方未提出续签合同,甲方继续使用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在正常上班期间因工作造成
工伤,在判断责任人时,甲方称合同到期在双方无意义时合同继续有效,造成工伤期间,甲方拒付医药费。甲方看到合同到期后,改口以情义给予报销现住院手术费,剩余项由乙方处理。请求
律师给予判断责任该由谁负责工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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