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正式员工,我的离职申请单已经过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更新时间:2018-07-01 14:38:4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正式员工,我的
离职申请单已经过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签字批准,然后提交给人事部门已经12天,现在我的职位空缺已经招到新人,并且新人已经来报道上班了,工作方面没有什么重要的事需要交接的。跟人事沟通下周离开
公司,人事说要按照规定一个月才可离开。请问这种情况下,人事必须按照
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后,工作一个月再离职吗?我如何可以合法地不用等一个月离开公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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