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老板降低工资且增加工作时间,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8-07-02 06:32:54
问题描述: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老板同意我继续上班,但是合同没有续签,他提出2点要求,1、工资降低,按最低标准发放(我们这边好像是950)。2、
工作时间由以前的一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变为一周工作6天,一天7.5小时,周六6.5小时,这样总共是一周44小时,不违反劳动法。(老板还别出心裁的中午给了2小时休息,实际上班时间比原来提前了半小时,下班时间比原来推后了半小时,因为在大城市,中午2小时回家根本来不及,他这种做法就是间接的把休息时间也耗进去了,真可谓机关算尽啊)因为总公司没有业务,没有收入,老板几本上每周都出差去分公司赚钱,总公司只有我跟会计2人。以前的
劳动合同写明了工作时间是一天8小时,一周休息2天,而工资我可以提供以前发工资的
工资表复印件(合同为了交社保,填的是1369,实际工资比这个高) 请问,老板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是违反了第几条。我应该如何应对?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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