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发包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办理产权证,否则买受人将承担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开发商和购房者已经签署了合同。这项违约条款合理吗?法院会采纳吗?
更新时间:2020-02-09 13: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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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发包人在采购
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办理产权证,否则买受人将承担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开发商和购房者已经签署了合同。这项违约条款合理吗?法院会采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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