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于2013年4月选购的房屋,分期还款,2013年5月5号交了第一批70%购房款。合同书里边写的买房缴费日算起,36月拿房,可是直至前几日2019年9月15号才通告我2019年9月26日交房,合同书
更新时间:2020-02-17 08:01:42
问题描述:
自己于2013年4月选购的房屋,分期还款,2013年5月5号交了第一批70%购房款。
合同书里边写的买房缴费日算起,36月拿房,可是直至前几日2019年9月15号才通告我2019年9月26日交房,合同书里写的合同
违约金为所缴纳购房款的万分之一每天,我想问一下我就是先交房還是先谈合同违约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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