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租房,房主为租房子企业的二房东。近期必须办理居住证,他给了我一个别的地区的房屋产权证明。这危害办理居住证么?假如他不出示所定居的房子的房屋产权证明,而合同书上房主有出示房屋产权证明的责任,是房修
更新时间:2020-03-07 08: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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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南京租房,房主为租房子企业的二房东。近期必须办理居住证,他给了我一个别的地区的房屋产权证明。这危害办理居住证么?假如他不出示所定居的房子的房屋产权证明,而
合同书上房主有出示房屋产权证明的责任,是房修真毁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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