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然人和劳务公司签订水电合同,落款为项目部劳务承包,单价为38.5平方。我们的工程没有完成。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超过合同总款。劳务公司现在解除合同,要追加我多付的工程费。但是,支付给我的工程
更新时间:2020-03-11 15:02:34
问题描述:
我是自然人和劳务公司签订水电
合同,落款为项目部劳务承包,单价为38.5平方。 我们的工程没有完成。 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超过合同总款。 劳务公司现在解除合同,要追加我多付的工程费。 但是,支付给我的工程款全部付给了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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