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3.7新员工入职,如今企业盈利不太好,裁人。8.18口头上通告。8.19谈赔偿难题,由于沒有提早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明确提出赔N+1=1.5个月薪,人力资源说给这一月在职人员日数薪水+
更新时间:2020-03-11 16:10:42
问题描述:
我2011.3.7新员工入职,如今企业盈利不太好,裁人。8.18口头上通告。8.19谈赔偿难题,由于沒有提早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明确提出赔N+1=1.5个月薪,人力资源说给这一月在职人员日数薪水+0.5个月薪。大伙说说找法律法规,在我离去时包含薪水,该帮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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