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同事民间借贷担保了50000元,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果起诉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9-13 16:44:41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4月份,为同事
民间借贷担保了50000元,月息2分,每月支付
利息。借款时间是6个月。有财产抵押(欧曼自卸车车主是同事老婆)我做担保人签的名按的手印,未约定担保期限。后来知道同事2010年2月13日(年三十),只把利息还上,本金未还,当时也没让我在场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一直到了2010年7月份的一天
债权人才给我打电话主张,说明了情况。时间过了那么长了,未经过我担保人的允许他们就把借款期限延长了,现在债权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催款。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还有偿还责任吗?如果起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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