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六个月,一般是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进行约定保证期间的期限,若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进行,若没有约定的,则需要六个月的时间等。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六个月,一般是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进行约定保证期间的期限,若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进行,若没有约定的,则需要六个月的时间等。
个体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而担保的期限范围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若是不能达成协议的,便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六个月保证期限处理。连带担保责任是需要偿还全部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