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签订劳动合同,我以工薪低为理由提出辞职,我平时正常工作之外的加班费该怎样计算?
更新时间:2018-09-14 09:43:48
问题描述:
请咨询:我自2014年9月6日在一家公司工作至今,并签订
劳动合同,以电工被聘为公司职员,劳动合同上的职务是电工,可是在这一年多时间里,主管经常安排我从事与电工相悖的工作要我做,比如:电焊工,钳工,机械维修,下水道清理等等,故此,我觉得这样不合理,我以工薪低为理由提出辞职,我可否申请赔偿?我可否享受公司年终奖福利(合同上有
承诺)?我的工薪结算方法是怎样?我平时正常工作之外的
加班费该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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