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1年5月底合同到期,本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延误,合同到期两周后提出继续合同,我拒绝合同。但是,交接是2个月,到7月末为止正式办理了离职手续。对不起:如果我提出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20-03-18 17:37:57
问题描述:
到2011年5月底
合同到期,本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延误,合同到期两周后提出继续合同,我拒绝合同。 但是,交接是2个月,到7月末为止正式办理了离职手续。 对不起:如果我提出经济补偿,可以按照劳动法一年补偿一个月的规定吗? 申诉的有效期是1年,合同的有效期是1年还是正式退休是1年,这样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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