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要拆迁至东莞市,可是2008年10月一20010年10月签劳动合同书,其2010一2013末签劳动合同书,又重2013年10月一2018年10月,导致自己末每日签到无期现合同书,赔尝有危害没,可
更新时间:2020-03-21 11:33:17
问题描述:
本企业要拆迁至
东莞市,可是2008年10月一20010年10月签劳动
合同书,其2010一2013末签劳动合同书,又重2013年10月一2018年10月,导致自己末每日签到无期现合同书,赔尝有危害没,可追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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